锂电池出口,锂电池怎么出口海外?
前段时间,有许许多多企业客户咨询关于各种类型电池商品进口英国的有关规定,包含车用蓄电池,手机锂电池,电子产品钮扣电池等,我们量能电池厂家小编又再次发挥“端正学习态度、整天分享”的心情,浏览了许多 档案资料,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锂电池出口,锂电池怎么出口海外。
电池商品步入欧洲联盟市场,首先必须满足欧洲联盟的电池指令规定
电池商品步入欧洲联盟市场,首先必须满足欧洲联盟的电池指令规定;而针对电子电气设备中的电池,则应当满足WEEE指令中的回收规定以及RoHS指令的有害物质避免过量规定。除此之外,还需满足REACH法规中关于电池注册、有害化学品等方面的规定。针对电池的性能安全,则没有强制性的法规规定,具体参照欧洲联盟关于电池的性能及安全标准规定。为了更好地降低有害电池及蓄电池的产量,提高旧电池及蓄电池的回收、正确处理及循环再造率,增加收集及回收电池及蓄电池废弃物的数量,在2006年欧洲联盟通过并开始实施新的电池指令2006/66/EC,并规定各成员国必须于2008年9月26日前将新电池指令转化为我国法例。
锂电池怎么出口海外规定
1.针对首次备案的bai申请办理单位,供应du《进出口电池商品备案申请zhi表》以及《进出口电池商品备案申请表》中所列档案资料:
(1)申请办理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办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备案的委托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申请办理单位公章)
(3)进口电池商品的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出口电池商品制造厂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制造厂商声明,即电池制造厂商对其商品汞含量的声明以及汞含量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声明(需制造厂商签字或盖章,复印件即可,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商品描述,即电池制造厂商对电池商品的结构、电化学体系、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外观及标记的说明,以及单体电池的外观照片。(需制造厂商签字或盖章,复印件即可,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针对上一年度已取得《进出口电池商品备案书》的申请办理单位,须在《备案书》到期前一个月向原签发《备案书》的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进出口电池商品备案书》正本
(2)电池制造厂商对其商品未曾更改结构、工艺、配方等关于制造条件和对其商品汞含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书面声明(需制造厂商签字或盖章,复印件即可,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申请办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备案的委托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申请办理单位公章)
做电池的进出口,商品需要做过备案,每次进出口时凭备案文件去商检办理进出口审批相关流程,凭审批流程通关放行
一、项目名称:
进出口电池商品备案
二、依据:
原国家出入境管理检验检疫局文件《关于对进出口电池商品汞含量实施强制检验的通知(国检检[2000]218号)》
原国家出入境管理检验检疫局文件《关于印发〈进出口电池商品汞含量检验监管办法〉的通知(国检检[2000]244号)》
原国家出入境管理检验检疫局文件《关于对进出口电池商品汞含量实施强制检验关于问题的补充通知(检检函[2000]70号)》
原国家出入境管理检验检疫局文件《关于转发国家轻工业局〈对贯彻执行“关于限制电池商品汞含量的规定”解释说明的函〉及关于问题的通知(检检函[2001]6号)》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对进出口电池商品汞含量强制检验监管程序的会议纪要
三、申请条件:
(一)受理范围
1.商品范围:进出口合同、发票或装箱单等外贸单据中列明的所有电池商品(H.S编码8506、8507品目下的所有子目商品)。
2.申请人范围:
(1)进口电池备案申请人为北京地区进口电池商品的制造厂商、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
(2)出口电池备案申请人为北京地区出口电池商品的制造厂商
电池出口简单来说,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要供应电池生产商证书
第二、要供应电池商标
第三、要供应电池生产商所盖的原印章(复印无效)